生物化学烧伤的致伤物理性质 生物无毒带入人体后,可产生大面积侵害及全身侵害。其侵害素质与生物无毒的性质、剂量、浓度、带入时间及面积、处理到底及时及有效等主因有关。
1、大面积侵害
生物无毒对大面积组织的侵害有氧化主导作用、还的主导作用、腐蚀主导作用、原生质噬、脱水主导作用及起疱主导作用等。这是由生物无毒的性质所决定的。一种有机化合物可同时存在以上几种。有的因本身火焰而致烧伤,如磷烧伤。有的本身对健康皮肤上并无侵害,一旦着炎火焰,产生皮肤上烧伤,抑制剂即可通过创面吸收入母体,造成了窒息自由基。
一般酸烧伤,由于组织细胞凝固,构成一层痂壳,可防止进一步侵害。碱烧伤后构成脂质甲酸,并可产生可溶性碱性细胞,故对大面积创面有继续侵害的过程。磷烧伤后构成氨,可继续使组织侵害。
2、全身侵害
生物化学抑制剂可从正常皮肤上、创面、肺部、消化道等吸收,造成了窒息及内脏器官的严重破坏。生物化学烧伤的死亡率显著优于一般烧伤病人,就是由于生物化学噬物造成了的窒息及其并发症所致。由于多数有机化合物是由肺、大肠排泄,故肺、大肠侵害较多见。常见的有窒息性肺炎、急性肺炎症、急性大肠功能败血症及大肠小管大肠炎等。某些生物化学蒸气如此一来兴奋肺部而致损坏,不少挥发生液体由肺部排出,亦兴奋肺部及肺部。可造成了肺水肿及有噬损坏,有些有机化合物抗真菌液体由肺部排出,亦兴奋肺部及肺部。可造成了肺水肿及有噬性损坏,有些有机化合物抗真菌骨髓、严重破坏红细胞,造成了贫血或溶血。有的还可造成了窒息性脑病、血栓、神经元侵害、消化道出血及出血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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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兼职编辑:陆云云)相关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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